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怎么账务处理
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: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,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:按照协议(合同)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,应作为劳务费支出;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,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。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,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,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。
相关文章:
相关推荐:
- meme币交易中心手机app最新版 meme币比安卓手机平台软件
- 数字币怎么赚钱
- 10月31日先锋聚元灵活配置混合C净值增长1.21%,近3个月累计上涨24.69%
- 10月31日嘉实品质优选股票C净值下跌0.39%,近1个月累计下跌4.67%
- 美国上诉法院撤销阻止特朗普政府行政命令的禁令
- 新钱包提取55万余枚TRUMP代币价值760万美元
- 租赁分类需要考虑哪些因素呢?
- 10月31日大成盛世精选混合C净值增长0.35%,近3个月累计上涨19.82%
- 如何在苹果手机上下载欧艺OKX App
- 容百科技接待161家机构调研,包括IGWT Investment 投资公司、J.P.MORGANSECURITIES(ASIAPACIFIC)LIMITED、UBS AG等